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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头牵着广大农民群众,一头牵着广大消费者,涉及千家万户。我市是农业大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增产、农业增收、农民增效,保障百姓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逐步走向规范和完善,在基地建设、产品认证、检测监控和专项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由于面临消费求变化和生产环境恶化的双重压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也面临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由于广大农民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非法使用违禁剧毒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传统的种植、养殖模式和基层监管队伍的不健全,增加了对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难度。 三是外地不安全农产品(包括“瘦肉精”生猪、农兽药残留超标蔬菜、瓜果)的输入,给我市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议 :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宣传。建议由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包括对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科学养殖种植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与公德教育,提倡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增强广大农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努力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等情况。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把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对查出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依法及时处理。

    3、加大农业标准化技术作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农业标准化这一载体,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及使用技术,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快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推广论坛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的建设,逐步扩大标准化示范区和基地的数量和规模,扩大示范区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增强示范带动能力。

    4、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料添加剂为重点,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专项整治。与工商、贸易、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打击无证经营农药违法行为,确保按方用药。开展肥料质量抽查,加大对生产经营未登记肥料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兽药特别是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生物制品及违法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5、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一个涉及多领域、多部门既复杂又系统的工程,应广泛利用质监、农牧、环保等部门现有检测力量和资源,根据农产品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需要,更新、配置部分精密仪器设备,如气相色谱仪、农药残留检测仪等先进检测仪器设备,使检测仪器设备的精度和量程能够满足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

    6、建立农产品监测制度。在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同时,整合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检。主要开展生猪“瘦肉精”残留检测和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并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送检,扩大检测项目和范围。在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要逐步建立农产品自检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逐步配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农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