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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盐城市委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九三学社盐城市委概况
一、九三学社盐城市委主要职能
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1985年4月,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批准沈祖敏为盐城市第一位九三学社社员。1986年7月19日,经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批准,成立了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盐城直属小组。1987年6月6日,成立九三学社盐城市委员会。
机关主要职责:
1、加强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推动和帮助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进行坚持基本路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党史教育。
2、以参政议政为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深入调查研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协商决策和进行民主监督,经常了解、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推动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各级人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政协、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任职的社员认真履行职责,支持担任特约人员的社员开展工作。
4、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人才,向各级人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政协、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推荐人才,为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以服务为宗旨,面向社会,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突出特色,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
5、依法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6、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目前,社市委会共有行政编制4名(其中,副处级1名)和行政附属编制1名,设有一个办公室和提案、科技、教育、环保、农业、医卫、妇女、老龄等8个专业委员会。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九三学社盐城市委在中共盐城市委和九三学社江苏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参政党地方组织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带领全市九三社员,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推进社市委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1、把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联系实际,以社讯、主委会、市委会和小型座谈、个别交流等多种形式为平台,推进骨干成员并带动全体社员的学习活动;发挥理论研究会会员作用,加强思想调研工作,深入了解社员的思想动态和愿望诉求,逐步丰富我社思想建设的理论成果;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做好主题活动宣传、重点工作宣传和对外宣传,加强对各级思想宣传骨干培训指导,形成常态。2014年,先后为近五年来发展的百名新社员举办了五期(含东台班)培训班。
2、以参政议政为第一要务,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关注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共商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大计。两会期间,提交集体提案4份。并多次组织社员开展同行业间的学术交流活动,努力为参政议政服务,为提高本职工作能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服务。先后参加了“加快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调研活动、九三学社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研讨会“、”全面深化改革与共同体意识研讨会“、”参政党理论与社史研究“等系列征文活动。
3、全面启动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制定了《九三学社盐城市委关于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先后完成了东台支社、科技支社、农林支社等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同时,盐都区支社、工学院支社换届在积极筹备之中,水文支社换届也已做好了人才储备工作。并于11月14日,新成立了九三学社盐城市药监支社。
4、继续开展社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亮康行动在盐城”品牌活动,“九三亮康”医疗队已普查东台市所有乡镇和大部分村居,共筛查出眼疾患者20916人,并对其中贫困白内障患者800余人实施了全程免费手术,社会反响良好。积极组织实施“百名专家进乡村行动”和“国际科学与和平周”两大主题活动,紧贴我们的优势和特色,进一步开拓社会服务的新途径和新领域。
第二部分 2014年度九三学社盐城市委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格下载: yc/images/upload/2015/10/13/201510131055234825.xls


第三部分 九三学社盐城市委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九三学社盐城市委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九三学社盐城市委2014年度收入决算76.61万元,为全额财政拨款。
(二)九三学社盐城市委2014年度支出决算62.31万元,其中(分支出功能科目到类说明):
1、201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57.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6万元。
2、2014年住房保障支出为4.76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3.12万元,提租补贴1.02万元,购房补贴0.62万元。
二、九三学社盐城市委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九三学社盐城市委财政拨款支出6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九三学社盐城市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分支出功能科目到类说明):
1、201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57.5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52.4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万元。
2、2014年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3.12万元,提租补贴1.02万元,购房补贴0.62万元。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九三学社盐城市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3万元,占47.4%;公务接待费2.03万元,占52.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省教育厅及省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厅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三、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六、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七、结余分配: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