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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渣土车运输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市各地积极实施城市化战略,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带来渣土运输业的繁荣,渣土运输业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同时,也暴露出管理混乱、交通违法现象严重等问题,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今年11月28日渣土车再次发生渣土车撞人致二人命亡案件,引起了社会舆论强烈反应。渣土车不仅交通频频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当前我市渣土车存在的危害包括以下问题:
  1、违章行驶,超速超载。受经济利益驱动,渣土车常常超载、超速,多拉快跑以追求经济利最大化。更有渣土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电子警察成无法监控,从而逃避交通违章处罚甚至肇事逃逸。
  2、抛撒滴漏,污染环境。市区渣土车抛撒、带泥上路现象十分普遍,“晴天一路灰,雨天一路泥”,不仅妨碍人们的正常出行,在雨天还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泥土也是城市道路扬尘的主要来源,严重地污染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3、事故频繁,害人夺命。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渣土车各类道路交通事故695起,其中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75起,亡人道路交通事故15起,受伤68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带病行驶,噪声扰民。渣土车载重量大,多在夜间营运,疾驰在城市道路上,发出强烈噪音。加之部分渣土车车况差、带病上路、高速行驶,常常会引起路边房屋的震动,有的随意按响高音喇叭,严重地影响了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一、建立渣土运输管理地方性法规。渣土运输行业是一个市场化行为,涉及到公安、城管、城建设等多个部门,存在管辖肓区,建议制定《盐城市渣土运输业管理办法》。通过立法,规定各个部门的管理责职,切实履行监管职能。通过立法加强渣土运输行业准入管理,对工程建设方、渣土运输方等参与群体,通过法制规范其行为,使其守法经营。
  二、部门协作,形成管理工作合力。从当前市区渣土车交通事故频发的情况看,仅靠几次集中整治远远不够,渣土车治理工作决非一朝一夕能够一蹴而就,需要公安、安监、交通、城管、建设等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协作的“一盘棋”优势,加大渣土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全面规范渣土车管理秩序。
  三、加强源头监管,杜绝无证经营、挂靠等非法营运现。加强渣土车的门槛和准入条件管理是源头监管的最有效途径。渣土车运输单位应具备一定资金、人员、设备等经营条件方可获得城管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车辆合格证》和《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证》等行政许可手续,方可从事渣土动输。要严格禁止挂靠经营、无证经营,建立公司及从业人员的评级制度,对多次受到处罚的公司和从业人员应建立“黑名单”,规定不得参与工程招标,直至取消行业准入资格。
  四、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常态管理机制需要有相互监督机制的“内在支撑”,如各部门联合对车辆的车容车况、密闭措施、装载情况、处置许可进行严格检查与抽查,督促工程建设方做到无合法渣土审批手续不得装运,保洁措施不到位、号牌不清晰的不得驶离工地,促进建设方、施工方、承运方内部相互监督机制的形成。对超载超限、超速行驶、车辆检验过期或检验不合格等交通违法行严查重处。
  五、加大公众监督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对渣土车的监督,实行有奖监督举报制度。各部门在查纠与监管渣土车时,对违规渣土运输的公司和从业人员要通过网络给予曝光。对公众举报一经查实,依法查处,限期整改,使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从加强渣土运输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入手,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施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宣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驾驶人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抵制危险驾驶行为,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交通习惯,使规范行车、遵章守法的意识深刻印在每个驾驶员的心中,自我杜绝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